工勤人員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形式。
工勤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社會團體等組織中,從事體力勞動或者非專業(yè)性工作的人員。他們同樣享有勞動法律保護,與雇主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是指用人單位招用的,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以執(zhí)行工作任務,受用人單位管理、使用、支付報酬的人員。這一條規(guī)定明確了勞動關系的基本要素,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同關系、工作任務、管理使用和報酬支付。
工勤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也存在同樣的關系。他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執(zhí)行的是體力勞動或者非專業(yè)性工作任務,受用人單位的管理、使用和報酬支付。因此,工勤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也是勞動關系。
總之,工勤人員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形式,他們同樣享有勞動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