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在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
不一定,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也就是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算工傷:
1、需要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傷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須是“非本人主要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了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認定情形:
1、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員工工傷處理流程是什么?
1、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要在事故發(fā)生的一個月內(nèi)申報,如果單位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在一年內(nèi)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y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jīng)過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jù)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y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如果單位已經(jīng)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保險的,那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等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來支付,單位需要負責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等,那么如果說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只能由單位自己承擔。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第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fā)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