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社會中,在就業(yè)、出行、購物等各種情形時,都是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權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了。在本文內容中我們對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有法律效力么,勞動合同有什么作用?進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
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有法律效力么
有的,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只要證明書是真實的、沒有受到威脅、合法的、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要是為親屬作證,此證明書的效力會減低。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為證人。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
證人為聾啞人的,可以其他表達方式作證隔代親人可以作為證人,但因與當事人有親屬關系,證據(jù)效力待定。
勞動合同簽字了沒蓋章有效嗎
勞動合同簽字后沒蓋章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訂立的內容有什么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guī)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
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
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xù)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shù)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
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簽一個短期的崗位協(xié)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
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xié)商不一致而發(fā)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wèi)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shù)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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