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有正當理由辭退員工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也非常多,例如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如果因為員工拒絕加班就單方面辭退,一般情況下是違法的。
不讓加班辭退員工必須支付賠償金嗎?
有正當理由辭退員工的,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根據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違法辭退員工不賠償?shù)闹俨脮r效是多久?
被違法辭退后,賠償爭議的仲裁時效是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違反勞動法哺乳期被公司辭退有補償嗎?
哺乳期辭退員工有經濟補償金,哺乳期被辭退的,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雙倍補償,也就是在單位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的一般單位不能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若是單位違法將哺乳期內的女職工辭退,則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金的⒉倍支付其相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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