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的合法,但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guī)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的。否則的話也是屬于一種違法的行為。因為對于勞動者個人來說的話,也是享有辭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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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的合法,根據(j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戶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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