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換單位是否計算工齡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工齡是指工人或職員以其工資收入作為主要或全部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
1、當勞動者離開原單位并加入新單位時,以前單位的工齡應與新單位的工作年限連續(xù)計算。
2、當勞動者與新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獲得經濟補償金時,之前單位的工齡將不會被計算,而只計算在新單位的工作年限中。
《勞動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yè)工齡在內。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