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回到登記機關嗎”問題不少人都比較關注,另外“離婚后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問題想必也會感興趣,下面法助手小編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識可供參考,想要了解相關法律問題一起來往下看看吧。
離婚需要回到登記機關嗎
1.不一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3.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shù)奖桓孀∷胤ㄔ浩鹪V。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婚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離婚不一定要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jù):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后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
對于離婚后再婚登記時是否需要離婚證,我國現(xiàn)行法律未做出明確規(guī)定。同時,各地存在不同的規(guī)定,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在大部分地區(qū),如果再婚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登記離婚后想復婚的,再次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fā)給結婚證。如果上一段婚姻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即當事人沒有離婚證的,則須攜帶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2、同時,也有一些地區(qū)不要求當事人在再婚登記時,提供離婚憑證。
離婚需要回登記地嗎
離婚的辦理一般是不需要回登記地的。在離婚中,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那么到雙方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但如果協(xié)商不成,訴訟離婚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實際住所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地實際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該外地起訴。因此不管是訴訟離婚還是協(xié)議離婚,那么一般都不需要回到登記地進行辦理,這也是方便原則的體現(xiàn)。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