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因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82條當中明確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沒有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都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工資報酬的。
第二次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雙倍工資嗎?
第二次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需上班超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權(quán)利與義務已經(jīng)完結(jié),用人單位繼續(xù)用工是新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繼續(xù)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繼續(xù)用工不滿一年的,二倍工資支付到補訂合同之日止;滿一年的,支付到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視為已經(jīng)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立即補辦手續(x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簽勞動合同可以扣工資嗎?
不簽勞動合同不可以扣工資,不管是在什么情況之下,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都不能夠非法的克扣勞動者的工資。沒簽勞動合同克扣工資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合法權(quán)益受到侵害的,有權(quán)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公司不發(fā)工資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1、和老板協(xié)商解決;
2、當?shù)貏趧泳謨?nèi)設機構(gòu)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jié)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機構(gòu)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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