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社會中,在就業(yè)、出行、購物等各種情形時,都是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權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了。在本文內(nèi)容中我們對見死不救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方撤訴另一方還需要負刑事責任嗎?進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
見死不救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見死不救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基于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義務;
業(yè)務上的要求;
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
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等情形產(chǎn)生的救助義務,行為人不救助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一般情況下,“見死不救”只是道德譴責的對象,不屬于《刑法》評價的范疇;
但在特殊情況下,“見死不救”也會成為《刑法》評價的對象,“見死不救”者亦要承擔刑事責任。
特殊情況指的是,當“見死”者負有法律上防止他人死亡的義務時,有能力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卻不采取措施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的發(fā)生,以至于他人死亡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其實質就是《刑法》理論上的不作為犯罪。
虛假借條要追究刑事責任嗎
只是有虛假借條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憑借虛假借條提起民事訴訟的,可能涉嫌虛假訴訟罪;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當事人通過偽造虛假的借條向法院提起虛假的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
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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