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時是非法拘留。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非法拘留是指以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性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行為人非法拘留他人三小時的,一般不構(gòu)成犯罪。公安機關(guān)將給予治安處罰,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