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是指在工作期間或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或者患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員工在工作期間發(fā)生的意外傷害或職業(yè)病,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他們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但是,有些員工可能會認為在工傷保險賠償方面,只要進行仲裁就可以了,不需要再進行勞動仲裁。實際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應當先通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在工傷保險賠償方面,如果員工認為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guī)定給予工傷保險賠償,員工應當先通過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才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因此,工傷保險賠償是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

以上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員工在工傷保險賠償方面需要進行勞動仲裁。如果員工遇到工傷保險賠償問題,應當及時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