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二審會開庭,是指在一審判決不服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再次出庭,由二審法院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那么,在中國法律中,勞動爭議二審會開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二審法院只能審理上訴人在一審判決中不服的部分,不能超過上訴請求的范圍。其次,二審法院應當對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適用法律、證據(jù)的鑒定等進行審查,但不得重新審理一審已經(jīng)審理過的問題。最后,二審法院對于一審判決的修改、撤銷或者維持,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在勞動爭議二審會開庭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問題。首先,當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提交上訴狀,并在開庭前提供證據(jù)。其次,當事人應當在開庭時到庭參加訴訟,并提供證據(jù)。最后,當事人應當尊重法庭,不得干擾法庭的正常審判秩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等法律規(guī)定,勞動爭議二審會開庭的法律依據(jù)主要包括:一審判決不服的上訴請求、當事人提交的證據(jù)、法院對一審判決的審查結(jié)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