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費用一般是單位出。具體而言,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的,鑒定費則其預先墊付,可向工傷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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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工傷鑒定費由誰承擔
1、因工負傷、患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鑒定結論與原鑒定結論相符,鑒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鑒定結論與鑒定結論不相符,鑒定費由原鑒定機構負擔。
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鑒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遭到工傷鑒定后怎么辦?
1、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y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yè)和醫(y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fā)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2、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guī)提起仲裁程序。
3、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4、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zhí)行局提起執(zhí)行申請,由法院執(zhí)行。
沒有合同能要求工傷鑒定嗎
首先明確一點: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工傷鑒定,按照新勞動保護法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是產生雇傭關系,在勞動期間發(fā)生意外就是工傷。但要證明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后可依據下列規(guī)定進行:
《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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