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社會中,在就業(yè)、出行、購物等各種情形時,都是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權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了。在本文內容中我們對民法典中不動產權證是否有使用年限,更換不動產權證怎么辦進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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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不動產權證是否有使用年限
不動產產權證有使用年限的,用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期限。例如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是70年,商業(yè)用地是50年等《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xù)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續(xù)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民法典按揭房屋抵債如何確權
按揭的房屋抵債的,銀行享有房屋的他項權,所以拍賣房屋時,銀行就拍賣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有剩余的,同其他債權人分配,競拍人支付款項后,競拍人取得房屋產權。《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二)扣除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款;
(三)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及支付違約金;
(四)賠償由債務人違反合同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害;
(五)剩余金額交還抵押人。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債務和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索不足部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不動產、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拍賣成交或者抵債后,該不動產、動產的所有權、其他財產權自拍賣成交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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