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 正文 買房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退款 法助手 發(fā)布于2023-09-14 14:09:07 閱讀(0) 蔣雋哲 律師 北京市京師(無錫)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糾紛, 勞資糾紛, 咨詢我 購房者可以合理申請退房的情形:一、逾期交房可要求退房。二、開發(fā)商進行虛假廣告宣傳。三、開發(fā)商沒有預售許可證。四、購房者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房產證。五、房子存在抵押及其他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