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離職后,公司多發(fā)工資需要退還。多發(fā)工資屬于不當得利,公司可以要求離職員工退還。如果受益人沒有法律依據獲得不當利益,除下列情形外,損失人可以要求受益人返還利益:
債務到期前的清償;履行道德義務的付款;明知無付款義務的債務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