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衣食住行,因為有了法律規(guī)則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們各自的權益不被侵害,我們的生活是離不開法律的,因此應該提高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認識,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許您現(xiàn)在面臨著民法典中買賣房產(chǎn)公證合同永久有效嗎,房屋買賣合同公證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的問題,希望本篇文章的內(nèi)容能夠幫助到您。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民法典中買賣房產(chǎn)公證合同永久有效嗎
對房屋買賣合同申請公證后,公證機構出具公證書的,公證書永久有效,但有相反證據(jù)推翻該項公證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jīng)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但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nèi)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并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
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房屋買賣稅費能約定賣方負擔嗎
房屋買賣時,契稅由買方繳納的,不能約定由賣方承擔,房屋過戶要提供契稅完稅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契稅。、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nèi),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nèi)繳納稅款。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guī)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chǎn)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