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退彩禮要具備哪些條件”問題不少人都比較關注,另外“婚姻法彩禮返還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問題想必也會感興趣,下面法助手小編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識可供參考,想要了解相關法律問題一起來往下看看吧。
女方不退彩禮要具備哪些條件
關于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
1、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已經共同居住的;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實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未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4、男女雙方未同居生活,彩禮確實已經同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約存續(xù)期間,因婚約當事人死亡,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除外。
關于女方不退還彩禮的條件:1、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已經共同居住的;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實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未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4、男女雙方未同居生活,彩禮確實已經同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彩禮返還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一種,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當事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2、當事人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婚后沒有一起生活的;3、婚前給付彩禮使給付一方生活困難的。也就是說,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有兩種方式:1、女方同意返還的,可以自行返還;2、女方不同意返還的,男方可以起訴到法院。司法實踐中,關于彩禮的返還自由裁量空間很大,并未完全按照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去執(zhí)行。所以,彩禮是否返還,返還多少,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
女方不退彩禮的條件
女方不退彩禮的條件是不符合退彩禮的法定情形。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一般彩禮錢是不用退的,除非有一方提出返還彩禮的請求,并且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后確實沒有共同生活,而后雙方要離婚;在結婚前給付彩禮,且因為給付而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雙方要離婚。
法律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