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工資發(fā)放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考勤表,單位其他同事的證言等證明跟公司有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后,公司不跟員工簽合同已經(jīng)違反法律規(guī)定,不簽合同也不能免于公司給職工交社保的法定義務。
沒有合同如何證明自己跟公司有勞動關系?
沒有合同可以通過以下證據(jù)證明勞動關系:
1、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fā)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確認)、職工花名冊;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7、其它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出租車司機是否具有勞動關系?
出租車司機與公司有無勞動關系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判斷出租車司機與出租車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首先看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本質(zhì)上是勞動合同還是承租合同。如果簽訂的是承租合同,則需要看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及雙方實際履行的情況,雙方是否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系,即是否具備勞動關系的從屬性。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chǎn)生的法律關系。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和受勞動保護。
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企業(yè)、個體經(jīng)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
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jù)法律或合同的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應該如何確認勞動關系建立?
符合以下情形視為建立勞動關系: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