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制度旨在保障勞動者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的基本生活和醫(yī)療費用,其賠償款項歸屬問題備受關注。本文將就此問題進行深入解讀,厘清賠償金的歸屬原則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
一、工傷保險公司賠償?shù)腻X給老板嗎?
根據(jù)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工傷保險賠償款項屬于勞動者個人所有的合法收入,不得被公司或其他單位占有或克扣。具體賠償標準包括:醫(yī)療費用、誤工工資、護理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工傷保險公司賠償?shù)腻X應當直接發(fā)放給勞動者本人,由其自行支配使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勞動者將賠償款項上交或用于其他用途。
二、勞動者誤工工資賠償金的使用
勞動者在因工傷事故而休假期間,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可以獲得誤工工資賠償金。這筆賠償金屬于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同樣歸勞動者本人所有。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該筆款項,無需向公司返還或上交。
三、工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的享受
在勞動者休假期間,公司仍應當為其支付其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具體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金等。公司不得因勞動者正在休工而克扣或停止發(fā)放這些工資福利待遇。
工傷保險賠償金屬于勞動者個人的合法收入,任何單位不得將其占有或克扣。勞動者誤工工資賠償金、在工傷期間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勞動者本人支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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