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后,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發(fā)生工傷后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若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應依法向職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一、工傷二年多了還沒賠償正常嗎
工傷兩年多了還沒賠償是不正常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在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10日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若用人單位逾期支付,職工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工傷兩年多了,申請仲裁或訴訟時效已過怎么辦?
根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職工在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但是該具體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相關。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內的,工傷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而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且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效期間為2年。若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的,時效期間為3年。
三、工傷申請仲裁或訴訟,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除工傷保險待遇外,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下列費用:
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利息損失;
精神損害撫慰金;
因工傷致殘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可要求用人單位代為支付生活護理費;
因工傷致殘造成工作能力下降,可要求用人單位補助其部分生活費或一次性安置費;
因工傷致死造成家屬生活困難的,可要求用人單位發(fā)放供養(yǎng)親屬生活費或撫恤金。
工傷兩年多了還沒賠償是不正常的,職工應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并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逾期支付,職工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時效的具體期限與勞動合同期限相關,職工應注意及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