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欠款不還的過程:
1、寫好起訴狀。
2、攜帶證據和訴狀到法院立案并繳納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后,將安排開庭審理民事案件。
4、法院判決,如對方上訴,將經歷二審過程。
判決生效后,可以向法院執(zhí)行局申請執(zhí)行判決。
一般情況下,在起訴的同時,最好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對方的賬戶、房產、查封車輛等財產,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