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房屋買賣是一種合同行為,需要遵守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的交易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相關事項。同時,為了保證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雙方應該在簽訂合同時,出具收條或者收據(jù)等相關憑證,以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如果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沒有出具收條等相關憑證,一旦出現(xiàn)糾紛,雙方很難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買賣雙方應該在交易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簽訂書面合同并出具相關憑證。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六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