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重要依據(jù),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需要將勞動合同備案到勞動部門嗎?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guī)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未按照規(guī)定將勞動合同備案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備案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單位應當認真履行備案義務,確保勞動合同的有效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