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時候,我們就需要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的合法權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過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能夠對您遇到關于民法典中已解除的合同能否再申請撤銷嗎,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區(qū)別的問題帶來幫助。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民法典中已解除的合同能否再申請撤銷嗎
已解除的合同一般情況下不能再撤銷,根據(jù)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zhì),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zhì),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任意解除權合同包括哪些
(一)不定期租賃合同中,承租人與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權;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與受托人也都享有任意解除權;
(三)承攬合同中的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權,但行使時間有限制,必須是在承攬人完成工作之前;
(四)貨運合同中的托運人同理,其要行使任意解除權,必須是在承運人交付貨物給收貨人之前;
(五)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權,保管人則是在未約定保管期限或約定不明的時候才有任意解除權。但要注意,雖有任意解除權,但選擇解除合同的一方仍須盡到一定義務。如不定期租賃合同的解除方需要在合理期限內(nèi)通知對方;
定作人、托運人、委托合同的解除方都需要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的法律后果】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七百八十七條【定作人任意解除權】定作人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八百二十九條【托運人變更或者解除運輸合同權利】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是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第八百九十九條【領取保管物】寄存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當事人對保管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請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
約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請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第九百三十三條【委托合同解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對于以上內(nèi)容希望可以給到大家參考。雖然現(xiàn)在法律行業(yè)律師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選擇律師時,還是要仔細考量,盡量選擇口碑、專業(yè)性強的律師進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