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暴具有傷害行為。2、傷害達到一定的程度。3、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必須是由對方家暴行為導致的。如果受害人的身體損害是由于其他原因導致的,那么是不能認定為是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家暴具有傷害行為。也就是家庭成員中的一方對其他家庭成員實施了侵害其人身、精神等方面的行為。比如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
2、傷害達到一定的程度。家庭暴力行為會導致一定程度的侵害后果,侵害對象不光光是受害人自己,也包括其他近親屬,比如父母、孩子等。家暴,不僅對受害者和其他成員的身心健康構成嚴重的傷害和威脅,也會影響下一代的成長,對子女的身心產(chǎn)生嚴重的傷害。
如果孩子長期生活在家暴的環(huán)境中,目睹家暴,就會給他們的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可能會變得膽小內向,不喜歡說話,或是開始變得逃避家庭,性格孤僻。
3、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必須是由對方家暴行為導致的。如果受害人的身體損害是由于其他原因導致的,那么是不能認定為是家庭暴力的。
家暴能否在離婚中多分財產(chǎn)
《民法典》實施后,增加了離婚時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的新原則,家庭暴力在婚姻關系上產(chǎn)生的法律效果同樣擴展到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上。根據(jù)《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之規(guī)定,在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多次對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已對夫妻感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離婚時,作為無過錯方應被給予照顧,人民法院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適當給無過錯方多分財產(chǎn)。
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
家庭成員之間,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就可以認定為家庭暴力?!斗醇彝ケ┝Ψā返诙l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第三十三條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還有不清楚的或新情況,建議你直接本站,在線提問以便于了解溝通案件情況,智能匹配平臺空閑律師為你作出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解答,盡量說明大致情況以免因信息不全、溝通不暢,解答有誤。祝維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