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期限多久”問題近期有人在問,今天法助手小編就帶來相關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離婚后房產糾紛訴訟期限是多久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們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下吧。
訴訟離婚期限多久
訴訟離婚的期限是:
1、如果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期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如果當事人起訴后,人民法院適用簡易序審理的,期限是三個月。
訴訟離婚期限為六個月。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離婚后房產糾紛訴訟期限是多久
首先,如果協議離婚中漏分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或當事人約定仍對該房產維持共同財產狀況的,離婚后可以請求分割,因為房屋屬于共有物分割請求權,無時效限制。
另外,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以及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不履行協議中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約定,另一方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的約定,以離婚協議書約定的履行期限為起點,遵從一般訴訟時效,為期三年。
最后,如果一方對離婚協議中房產分割條款反悔,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可要求變更或者撤銷原來的財產分割條款,即訴訟期間為離婚后一年。
離婚訴訟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以上就是關于“訴訟離婚期限多久”的相關整理解答,內容僅供大家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不妨點擊直接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