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遇到家庭暴力時,受害者有權(quán)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在申請賠償時,應注意以下關(guān)鍵點:
1.作為原告的無過錯方須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請求。
2.若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請家庭暴力離婚賠償,作為被告的無過錯方可在離婚一年后單獨就這一賠償問題提起訴訟。
3.在一審中,若被告未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二審時提出,人民法院會進行調(diào)解。若調(diào)解不成,會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quán)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