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離婚只有兩種法律方式,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起訴離婚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才能起訴離婚。
2、對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夫妻關系破裂的法律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在司法實踐中,對方在沒有法定離婚情況的離婚訴訟中堅決不同意離婚,是法官不判決離婚的重要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