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斑馬線上被撞,責任的劃分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來確定,不能簡單一概而論。
1. 一般情況下,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正常行走,車輛未減速、未避讓導致碰撞,那么車輛一方通常要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因為斑馬線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的區(qū)域,車輛在此應當減速慢行并避讓行人。
2. 但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存在闖紅燈、突然折返等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而車輛一方正常行駛且采取了必要的制動措施,那么行人可能要承擔部分甚至主要責任。
3. 此外,還需要考慮現(xiàn)場的交通信號燈狀況、車輛的行駛速度、駕駛員是否存在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或不當行為。如果當時交通信號燈故障,責任的認定可能會更加復雜。
4. 事故發(fā)生后的現(xiàn)場勘查和證據收集也對責任認定至關重要。例如,監(jiān)控錄像、證人證言、車輛的剎車痕跡等都能為判斷責任提供依據。
5. 法律在判定責任時,會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以確定雙方在事故中的過錯程度和責任比例。
總之,在斑馬線上被撞的責任劃分不是單一因素決定的,而是需要綜合多種情況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和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