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沒有繼承權,租賃房是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的。因為該房屋并不是承租人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如果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內死亡,與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xù)承租該房屋。
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條 【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賃關系的處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