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途徑主要包括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的自我保護。
1. 家庭保護: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包括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健康和安全,關注其心理和情感需求,以正確的方式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
2. 學校保護: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注重培養(yǎng)未成年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fā)展。學校要保障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還要加強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制度,保障未成年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 社會保護:全社會應當樹立尊重、保護、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關心、愛護未成年人。
4. 司法保護: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同時,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受撫養(yǎng)權等民事權利。
5. 自我保護: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遇到侵害時,要及時向家長、老師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求助,或者撥打相關的求助電話。同時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危險的情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六條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城鄉(xiāng)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