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造成重傷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當肇事逃逸行為導致他人重傷時,法律對此有明確且嚴厲的懲處規(guī)定。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造成重傷這一后果,本身已經是較為嚴重的損害。而逃逸行為則進一步加重了違法的性質和社會危害性。因為逃逸使得受害人得不到及時的救助,延誤了治療時機,增加了傷亡的風險和后果的嚴重性。
在具體的量刑過程中,法官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比如事故發(fā)生的原因、肇事者的過錯程度、逃逸后的表現、是否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等等。如果肇事者能夠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積極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在量刑時可能會酌情從輕處罰。如果肇事者在逃逸后仍然拒不認罪,或者沒有對受害人進行合理的賠償,那么將會面臨較重的刑罰。
總之,肇事逃逸造成重傷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者,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積極救助傷者,并及時報警,承擔起應有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