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手續(xù)必須由當事人親自辦理,非特殊情況不能代表訴訟。
2、為了避免雙方見面時感到尷尬和不便,一些反目成仇的婚姻當事人想找代言人,通過訴訟辦理離婚。
3、中國有兩個主要程序:行政程序,即雙方自愿離婚的程序。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登記機關(guān)申請離婚。訴訟程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序。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guān)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