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異地身份證辦理有何流程”問題近期有人在問,今天法助手小編就帶來相關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遷戶口異地首次辦身份證流程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們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下吧。
湖南省異地身份證辦理有何流程
湖南省公安廳4月28宣布,為方便在外務工、求學、經商的湖南居民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省公安廳推出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新舉措。離開戶口所在地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廳設立的受理服務點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請人本人或其監(jiān)護人憑居民戶口簿(換領身份證也可憑損壞或者有效期滿的身份證)或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社會保障卡等其他可以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到現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為進一步方便公民辦理居民身份證,從7月1日起,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將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權限擴大到縣級公安機關。同時,全省新增了125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共設置異地受理點146個。湖南省內居民離開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可持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到省內居住地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的異地受理點申請辦證。居民自辦理異地受理手續(xù)之日起,30天后可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需郵政速遞證件的,可在公安機關窗口的速遞派駐點辦理速遞手續(xù),郵政速遞部門將把證件寄遞到公民指定的國內地點。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和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省外異地受理每證加收服務費35元。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2、戶籍地簽發(fā),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fā)。3、居住地制作和發(fā)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fā)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fā)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遷戶口異地首次辦身份證流程
遷戶口異地首次辦身份證,一般有四個流程,具體如下:
1、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進行人像采集;
2、帶著本人戶口簿、照片,遞交到辦證窗口;
3、窗口民警對辦證手續(xù)進行審核;
4、合格:繳納相應工本費用,并且領取《領證通知單》。不合格的,由主辦人負責告知原因;
5、領取居民身份證。按照取證時間,帶著《領證通知單》到辦理證件地點,領取居民身份證。
戶口遷移一般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fā)生變化以后,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
廣東省異地身份證辦理流程
1、預約。大部分區(qū)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政務中心)、派出所的辦證窗口實行“先預約,再辦理”的措施,其它辦證點暫實行“預約優(yōu)先”的排隊規(guī)則。登錄廣州金盾網或微信“廣州公安”中的“戶政業(yè)務智能咨詢預約平臺”,進入預約入口,按指引填寫個人信息,并選擇預約時間及辦證地點2、根據預約短信提示,攜帶相關資料于預約時間內到預約地點辦理身份證換補業(yè)務3、辦理地點。屬居住的在現居住登記地、屬就學的在學校所在地、屬就業(yè)的在單位所在地的區(qū)公安分局設置的異地辦證點受理。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以鄉(xiāng)、鎮(zhèn)管轄區(qū)為戶口管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yè)、漁業(yè)、鹽業(yè)、林業(yè)、牧畜業(yè)、手工業(yè)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xié)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zhèn),應當每戶發(fā)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fā)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fā)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