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定繼承發(fā)揮了極大的作用,但社會中少有人愿意在生前立遺囑。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一方過世后,其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在世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此時就需要開具第一順位繼承人證明了。那么,法定繼承人關系證明書怎么寫呢?
一、法定繼承人關系證明怎么寫
法定繼承人證明
茲證明XX(性別XX,出生時間XX年XX月XX日,死亡時間XX年XX月XX日,生前住址XX)的法定繼承人如下:
配偶XX年XX月XX日
父親XX年XX月XX日
母親XX年XX月XX日
子女1、XX年XX月XX日
2、XX年XX月XX日
第二順序
1、XX年XX月XX日
2、XX年XX月XX日
3、XX年XX月XX日
說明:
①父親、母親指死者的父母親;
?、谧优粰诒仨毴鐚崒懮纤勒咚械淖优?包括已故子女、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子女、繼子女、養(yǎng)子女);
?、郾咀C明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加意見并蓋章;申請人沒有單位的,居民由社區(qū)居委會加意見并蓋章,村民由村委加意見并蓋章。
?、艹鼍弑咀C明的單位必須如實填寫,否則須承擔出證不實的法律責任;
證明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出具時間:XX年XX月XX日
二、法定繼承人證明怎么開
法定繼承人證明,需要繼承人憑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和被繼承人到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先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再憑以上證件和書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加蓋派出所戶籍管理公章。
此外在繼承父母等相關人員的遺產(chǎn)的時候還需要繼承公證。
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如何確定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指在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遺產(chǎn)的繼承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guī)定: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何認定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是否盡了主要贍養(yǎng),依據(jù)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jīng)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或主要扶養(yǎng)義務。
此外,依《繼承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