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訴訟中沒有必要聘請律師的可以不請律師。如果證據(jù)完整,案件事實清楚,對方?jīng)]有聘請律師,那么我方就不用聘請律師。在法庭上,只要向法官出示證據(jù),法官也會采納,因為法律規(guī)定我們每個公民都可以在法庭上進行自辯。如果另一方請了律師,而案件的事實也不是很清楚,那么我方可以選擇請律師。
首先,律師是專業(yè)人士。畢竟,他們比我們自己更懂法律。當然,如果他們是能力強的律師,他們會更有能力辯護,為我方爭取更多的權益。
第二,現(xiàn)在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沒有律師(這通常是針對刑事案件),就有司法不公開和不公平的嫌疑。法庭上不是經(jīng)常說:“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作證。”
第三,正如我上面所說,這已經(jīng)是一種常見的情況,法院通常也會要求聘請律師。當然,民事案件并不那么嚴重的,可以選擇雙方調解解決。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jīng)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