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商用屬于侵犯了權利人的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也可以說是圖片侵權。利用權利人的照片營利的,侵權人的賠償按照以下標準進行:
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shù)量;
圖像侵權首先要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圖片侵權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
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
如果無法估計權利人的實際損失,賠償標準還可以根據(jù)圖片侵權人的非法利潤來估計賠償金額。
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jù)具體詳情來判決。
當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利潤無法估計時,法院將根據(jù)雙方提交的證據(jù)分析具體情況,最終確定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shù)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wǎng)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二款 被侵權人損失額不能確定的,法院依被侵權人的請求,可以根據(jù)侵害情節(jié)在人民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shù)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