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電瓶車是否構成犯罪或僅受行政處罰,取決于被盜物品的價值。
1、行政處罰:如果盜竊的電瓶車價值未達到一千元,該行為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而是由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根據(jù)該法規(guī)定,違法行為人可能會受到五日至十日的行政拘留,并可能伴隨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2、刑事處罰:如果盜竊的電瓶車價值達到一千元或以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該行為構成盜竊罪。犯罪分子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能伴隨罰金。
然而,對于某些特定情況,即使涉及金額達到一定標準,也可能不作為犯罪處理,而是由相關主管機關給予適當?shù)奶幜P。這些情況包括:
1. 行為人因生活困難偶爾盜竊;
2. 在盜竊活動中被脅迫參與,且未分贓或分贓極少;
3. 盜竊行為情節(jié)輕微,社會危害不大。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