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和主動辭職區(qū)別:1、行為主體:辭退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2、程序不同: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天。那么辭退與主動辭職的區(qū)別是什么?接下來為看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guān)法律知識內(nèi)容,如遇到法律問題?沒有專業(yè)律師咨詢?本站在線法律咨詢是您的最佳選擇!24小時不間斷服務,馬上點擊找律師!在線法律咨詢幫您快速解答各類法律難題,讓您的生活更加安心!

一、辭退與主動辭職的區(qū)別是什么
辭退與主動辭職的區(qū)別如下:
1.行為主體:辭退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程序不同: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被辭退和主動辭職的區(qū)別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和主動辭職區(qū)別:1、行為主體:辭退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2、程序不同: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勞動者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天。三、自愿離職和被辭退的區(qū)別
自愿離職和被辭退的區(qū)別:
1.主體不同,辭職的主體是勞動者本人,辭退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2.后果不同,辭職的后果就是沒有賠償,除非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提醒您,被辭退有賠償,除非勞動者存在可以被辭退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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