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是每個公民的自然權益,對于侵犯個人名譽權的行為,就算公安機關以及進行過處罰,受害者也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那么在名譽權的訴訟案件過程中,名譽權的司法解釋內(nèi)容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侵害名譽權的司法解釋內(nèi)容。
1、人民法院收到有關名譽權糾紛的起訴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予受理。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裁定不予受理;對缺乏侵權事實堅持起訴的,應裁定駁回起訴。
2、當事人在公共場所受到侮辱、誹謗,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的,無論是否經(jīng)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人民法院均應依法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
3、當事人提起名譽權訴訟后,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責任的,應中止民事訴訟,待刑事案件審結后,根據(jù)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沒有給予被告人刑事處罰的,或者刑事自訴已由原告撤回或者被駁回的,應恢復民事訴訟;對于民事訴訟請求已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解決的,應終結民事案件的審理。
4、名譽權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fā)生地。
5、死者名譽受到損害的,其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近年因為名譽權糾紛而引發(fā)的事件并不在少數(shù),不過由于訴訟花費時間長、成本高,當事人還需要承擔訴訟失敗的可能性等原因,不是每個名譽權糾紛受害者都有勇氣是提起訴訟。不過面對這類名譽權糾紛,提前了解相關司法知識,也可以通過報警處理給予對方一定的懲戒。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內(nèi)容了,如果你遇到了名譽權相關糾紛,可以聯(lián)系本站專業(yè)律師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