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拆遷應得到的基本補償包括:
1、房屋價值補償:根據被拆遷商鋪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2、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fā)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費用,以及臨時安置補助費。
3、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對因拆遷導致的停產停業(yè)損失,按在冊工人數或實際從業(yè)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具體期限根據過渡期長短確定。
4、員工解聘補償:向解雇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5、獎勵費用:基于拆遷政策,可能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以上標準僅供參考,具體補償標準需依據當地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