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手續(xù)應先在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隨后到房產交易中心(或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繼承過戶登記。
房產繼承涉及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兩個核心環(huán)節(jié):繼承公證和房產過戶登記。
1、繼承公證:
辦理地點:被繼承人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
所需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房產證或其他房產證明文件、繼承人關系證明(如戶口本、單位或居委會證明)等。若存在遺囑,還需提供遺囑原件及遺囑公證(如已公證)。
流程:提交材料后,公證處將審核材料真實性,并出具繼承公證書。
2、房產過戶登記:
辦理地點:房產交易中心(或不動產登記中心)。
所需材料:繼承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等。
流程:攜帶相關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窗口辦理,填寫申請表格,繳納相關稅費(如印花稅、登記費等),待審核通過后,完成房產過戶登記,領取新的房產證。
房產繼承需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流程辦理,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保障繼承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tǒng)一登記制度。統(tǒng)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