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后,其房產的繼承具體步驟如下:
1、確認是否有遺囑或遺贈協(xié)議:
父親若生前立有有效遺囑或遺贈協(xié)議,則按照遺囑或協(xié)議內容辦理繼承。遺囑或遺贈協(xié)議應明確遺產范圍、繼承人范圍、繼承份額等。
2、法定繼承:
若無遺囑或遺贈協(xié)議,則按法定繼承順序處理。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通常情況下,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應均等分配遺產,但也可根據各繼承人的生活狀況、對父親的贍養(yǎng)情況等因素進行適當調整。
若父親的子女先于父親去世,則由該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3、房產繼承程序:
房屋評估:通過評估公司確定房產市值。
繼承公證: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死亡證明、繼承人關系證明等。
房屋測繪: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xù)。
繼承登記: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證明等材料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繼承登記手續(xù)。
4、注意事項:
若房產為父親與母親的共同財產,則只有父親所占份額視為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過程中如有爭議,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如調解、仲裁或訴訟。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繼承事宜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法律規(guī)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