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起訴名譽侵權,必須首先收集相應的證明材料,寫相應的民事訴訟提交法院。必要時也可以考慮請律師代理,這樣更專業(yè),勝訴的機會更大,但這需要根據(jù)個人的實際情況來看。
在名譽權糾紛案件中,立案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shù)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3.如果受委托代為起訴,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
4.證明被告侵權事實存在的材料,如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語言、文章、大小字報或公開信件等;以及證明侵權事實造成的損害后果,如單位處分等。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