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能起訴離婚的情況如下:
男方不能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中止懷孕后六個月內起訴離婚,但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男配偶是現(xiàn)役軍人,配偶不同意離婚,沒有重大過錯;
如果男方被判離婚,沒有新的理由或新的情況,他不能在六個月內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