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一般是不需要貸款合同的原件,用戶只要帶上購房合同、身份證之類去房管局辦理就行了。一般購房合同會有好幾份的,其中有一份原件就是交給房管局的。各地方政策不同,要求也不同。正常情況下辦理房產證確實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給房管局存檔。這個不會用作他用,可放心,日后若遇到問題需要合同佐證,到房管局將合同取出來就可以了。所以綜上,辦理房產證提交合同原件的要求是合理的。
根據(j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兩三個月之后,可以向開發(fā)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為確保自己的利益,在《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后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后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