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假由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經營特點獨立安排,屬于用人單位的就業(yè)自主權范疇。帶薪年假可以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能跨年度安排。由于生產工作特點,單位確實需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假,可以跨年度安排。
法律依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jù)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北京市京師(無錫)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糾紛, 勞資糾紛,
帶薪年假由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經營特點獨立安排,屬于用人單位的就業(yè)自主權范疇。帶薪年假可以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但一般不能跨年度安排。由于生產工作特點,單位確實需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假,可以跨年度安排。
法律依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jù)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