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攬合同中,工人受傷的賠償責任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確定。
1. 承攬人的責任: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自身安全負有首要責任。如果工人因自身未遵守安全規(guī)范、操作不當?shù)茸陨碓驅(qū)е率軅?,那么其可能需要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比如,承攬人在沒有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高空作業(yè)而受傷。
2. 定作人的責任:定作人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無需承擔責任。如果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例如,定作人要求承攬人在明顯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進行工作,或者明知承攬人不具備相應資質(zhì)仍選其承攬工作,從而導致工人受傷。
3. 區(qū)分過錯程度:在實際情況中,需要綜合考量雙方的過錯程度來確定賠償責任的劃分??赡艽嬖陔p方都有一定過錯的情況,此時應根據(jù)各自過錯的大小分擔損失。
為了明確責任的歸屬和劃分,雙方在發(fā)生糾紛時,相關(guān)的證據(jù)就顯得尤為重要。包括合同約定、工作現(xiàn)場的情況記錄、安全規(guī)范的文件等,都可能影響最終的責任判定。
總之,承攬合同中工人受傷的賠償責任并非簡單地由一方承擔,而是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具體的事實情況來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造成第三人損害或者自己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侵權(quán)責任。但是,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