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評定通常需要工傷認定決定書、醫(yī)療診斷證明、病歷、檢查報告、勞動關系證明等材料,并按照規(guī)定流程提交申請和進行鑒定。
1. 工傷認定決定書:這是進行傷殘評定的重要前提,證明所受傷害屬于工傷范疇。
2. 醫(y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診和復診的診斷書,明確受傷的部位、程度、治療情況等。
3. 病歷:詳細記錄了受傷后的治療過程,包括住院病歷和門診病歷。
4. 檢查報告:如X光、CT、核磁共振等影像學檢查報告,以及血液、尿液等實驗室檢查報告。
5. 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條、社保繳納記錄等,用以證明受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6. 身份證復印件:用于核實個人身份信息。
7. 照片:一般為近期免冠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qū)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會有所差異,在進行工傷傷殘評定前,建議咨詢當?shù)氐膭趧幽芰﹁b定部門,以確保準備充分、流程順暢。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jīng)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